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公布县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
生活出路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的通知
有关乡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有关部门、直属机构:
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,我县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生活出路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为:天堂镇26000元/人,温泉镇、响肠镇、莲云乡分别为23000元/人,自2015年3月1日执行。请严格执行,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,确保社会稳定。
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5年2月15日